※※【工程合約的範圍】※※
1、工程約的內容
簽定設計約之後,拿到確認後的整套設計圖時若確定將工程交由承包商執行合約,
承包商會和屋主再簽定工程約,內容包含整體工程的【費用明細】、【材質選
定】、【付款方式】、【完工日期】、【保固期】、【責任歸屬】等細節。另外附
加文件應具備『整體工程進度評估表』及『各項工期評估表』,以便屋主掌握施工
進度。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有追加、更改、取消之項目,應另外簽定『變動合約』。
2、估價單上標明數量、單價、材質以利驗收
工程約內的工程估價明細,必須清楚的標示建材的等級品項、數量、單位、單價
等,這是屋主參考的依據,完工時屋主也可以依估價單上的項目進行驗收。
3、無意外延遲交屋可索取賠償
在沒有意外的狀況下,施工期超過了合約上所訂的完工日期怎麼辦?每超過一天,
屋主可以跟承包商索取總工程款的千分之三作為賠償金,屋主在簽訂工程合約前可
特別與承包商討論並載明這一點。
4、工程約分四次付款
工程約的款項付費方式依工程進度,承包商大多以四階段付款,毎一階段各為總工
程款的30%、30%、30%、10%,第一次付款為簽約時支付、第二次付款為木工進
場時支付、第三次付款為油漆進場時支付、最後一次尾款則是在驗收後七日內支
付。
5、施工報告列入工程合約服務
工程約包含施工狀態報告服務,當屋主不方便每天前往工地察看時,毎個工地全天
都會有一位工務人員負責,毎天監工並拍照留檔,屋主隨時可以透過e-mail了解施工
狀況,這都包含在工程約中所提供的服務。
6、施工不良時承包公司須保固修復
工程合約內的工程保固部份通常以1~3年為限,屋主在實際住進去之後,在合理的使
用狀況下,若屬施工不良導致不便,應向承包商提出保固要求,承包商多會無償修
復。
7、預防壁癌、漏水維持新家壽命
居家常見的壁癌、漏水問題通常與建築整體有關,在裝修前可請承包商提出整修方
案,可由金額、有效日期、工程項目做實際參考,預先防治處理也避免交屋後美美
的新家因壁癌、漏水而遭破壞。